方正

方正门 · 第 7 / 66 条

上卷 · 3 段文白对照

夏侯泰初与广陵陈本善。

夏侯泰初和广陵郡人陈本是好朋友。

本与玄在本母前宴饮,本弟骞行还,径入,至堂户。

当陈本和夏侯玄在陈本母亲面前宴饮时,陈本的弟弟陈骞从外面回来,一直进入堂屋门口。

泰初因起曰: 可得同,不可得而杂。

于是泰初站起来说: 相同的事可以一齐办,不同的事不能混杂在一起办。